网上有关“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 ”和“使用在先””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 ”和“使用在先”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小康为您解答:
近年来,随着大家品牌保护意识增强 ,大家在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不断保护自己的商标,同时对于商标的使用也日益谨慎 。
考虑到在世界各国/地区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周期长短不一(短则五六个月,长则三四年) ,很多企业在关于商标使用的问题上经常纠结:商标是应该等注册成功了再使用,还是在注册成功前即可以进行使用?让我们一起探讨下。
通常情况下,一般新设计的商标都建议先进行风险评估 ,这个风险评估包括注册风险和使用风险。尤其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的有效注册商标已经达到二千万件,在这个数量级别下 ,商标注册越来越难,商标的使用侵权风险也越就越高,一不小心就可能“侵权”哦 。
因此 ,一般申请人的意识是:为了避免侵权风险,商标要先申请,后使用 ,最安全的是获准注册后再使用。那其他国家是不是也是一样的?是不是可以保护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一起分析下:
世界各国进行商标确权的标准都不太一样,但是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如中国 ,韩国,欧盟等国家/地区;另一种是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如美国 ,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当然需要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最早使用时间等) 。
从审查角度来看,针对以申请在先为确权原则的国家 ,则建议等商标注册成功后再使用商标;而针对以使用在先为确权原则的国家,可在商标查询后确认无侵权风险或侵权风险低的情况下先对商标进行使用。
此外,商标使用过程中需注意留存使用证据,无论是在主动递交使用声明程序以维持商标有效 ,还是在遇到抢注行为或侵权行为发生时,都可以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法律手段的实施,从而有效地维持商标注册、打击抢注行为。
目前 ,康信IP平台“商标知识库 ”中有31个国家/地区相关商标审查周期及流程等,后续也会不断更新更多国家/地区相关信息,可供大家提前了解商标审查标准及周期 ,从而可以合理安排商标的使用以及注册申请 。
注册商标没下来之前可以用吗
商标申请注册之后,一般1个月就可以拿到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之后打上“TM"就可以使用了。
申请过程没有问题的话 ,大概1年的时间就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打上”R"就可以用,有10年的专用权。1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 ,续期后可继续使用10年,可以一直续期下去 。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自然地具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如无形性 ,地域性,排他性与时间性等等。当然条件是要在有商标权的情况下,才具有这些特征 ,商标权为商标注册人一切的权利,这点是有法令保证的,在商标法的第三条有明文规则: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包含商品商标 、效劳商标和集体商标、证实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令维护。
商标的时间性,这个规则了商标是有期限的 ,在中国,商标注册以后,有十年的维护期 ,过了10年,还想用这个商标的话,就得续展 。在中国,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这点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有明文规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核算。国外地些当地,商标注册有的维护期有20年的 ,也有7年的,可是大多为10年,这就是商标的时间性 ,假如过期了,不续展,这个商标就会无效的。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 ,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一、正面回答
可以使用 ,没注册都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且不能打 ,受到受理通知书至商标成功注册期间可以打标志。在商标还未成为注册商标的时候,标注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 ,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这样就可以避免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领域 ,而不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
二 、分析详情
商标没有注册下来前打上标记,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 ,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当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记住注册标记一定要打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 。
三、注册商标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注册商标流程是: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提交申请文件,然后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可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注册费用如下:商标局受理商标的注册费是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出具商标证明费是50元等。
关于“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 ””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绪雯清]投稿,不代表吾尔凌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kino520.cn/zlan/202510-27309.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吾尔凌的签约作者“绪雯清”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
文章不错《什么是商标“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内容很有帮助